校属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新接收教师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河科大人〔2007〕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入校,纳入2020-2021学年培养计划的教师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入校,纳入2020-2021学年培养计划的教师(以下简称新教师)。
二、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新教师对教学方法与技巧的掌握情况,同时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新教师参加其它教学实践和科研活动的情况等。
三、组织形式
考核采取讲课和其它考核两种形式(其中讲课成绩占50%,参加教学环节、实践和科研活动等情况占50%)。讲课环节采用学院集中方式,学院组织考核组根据讲课情况给出成绩。
四、考核时间
各学院应于10月13日~10月30日期间组织安排新教师的集中试讲,并将讲课环节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计划于10月18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安排组织人事、教务、督导等进行抽查。
五、具体要求
1.学院根据新教师培养计划和要求,结合讲课考核成绩,对入校一年来个人参加教学各环节及参加实践和科研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于讲课成绩不及格者,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延长一年培养期继续培养,若再次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教师岗位。
2.各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新教师培养考核表》和《新教师培养考核情况一览表》。
3.考核结束后于1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备案审核。
(1)《新教师培养计划制订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培养期开始时已制定);
(2)《河南科技大学新教师培养考核表》纸质版;
(3)《指导记录手册》、《培养记录手册》;
(4)《新教师培养考核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完毕后,对考核合格青年教师颁发《青年教师培养期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联系人:张丽
电话:64231760
电子信箱:szkk@haust.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