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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总体方案》的重大意义。《总体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评价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将《总体方案》贯彻执行到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通过专门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全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对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总体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承担起组织宣讲辅导的任务,尽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培训要实现干部教师全覆盖,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

三、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清理规范。各单位要对标对表《总体方案》任务要求,特别是禁止事项,凡是与《总体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制度规定做法,要全面清理,并坚决改过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对照负面清单清理规范台账(附件2),根据岗位职责认领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并于4月10日前认真填写负面清单清理规范台帐第一列信息,在台账备注中标明责任人,纸质件(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人事科(致远楼217室),电子版发rsk@haust.edu.cn。各部门于5月10日前完成清理规范整改工作,并将学习培训活动图文资料、学习培训和清理规范情况报告、负面清单清理规范台账纸质件(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人事处人事科。

2.各学院及其他校属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学习培训活动图文资料、学习培训和涉及本单位工作范围的清理规范情况报告纸质件(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64231424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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