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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9 点击数: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相关要求,经我校出国留学主管部门审查,外国语学院刘建国同志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外国语学院刘建国同志申报该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开元校区致远楼206室)反映。
联系电话:64231760
联系邮箱:szkk@haust.edu.cn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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