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1.职称评审坚持“人岗相适”原则。
2.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凡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3.将就业创业指导专业列入教师系列专业设置。
4.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5.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的校内推荐评审依据《河南科技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试行)》(河科大人[2022]27号)执行。
6.申报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按河南省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7.已通过考试获得或通过考评结合方式获得职称人员,必须申报并通过学校推荐方可聘任相应职务。
8.其他系列按照河南省制定的相应评审条件执行。
9.申报“绿色通道”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10.我校在站博士后,继续实行评审单列政策。
二、 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办法
职称推荐工作采取两级推荐办法。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负责基层考核推荐工作,对外推荐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荐按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审核、基层单位排序推荐、学校审核、学校评议推荐等步骤进行。
(二)推荐程序
1.分类推荐
各学院申报人员在学院申报并由本单位的基层考核推荐小组推荐;高校德育教师和就业创业指导专职工作人员申报相应系列职称的,在本科生工作处申报并由德育学科考核推荐小组推荐;图书、档案馆系列由图书系列推荐小组推荐;校医院相应系列申报人员由校医院申报推荐;附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后勤保障部申报并由小教系列考核推荐小组推荐;会计、审计、新闻、出版、工程等系列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到人事工作部申报,并由校辅助系列考核推荐小组推荐。高端轴承摩擦学技术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金属材料磨损控制与成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人员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报并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核推荐小组推荐,分系列、等级单独排序。
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负责所有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的基层推荐工作,通过推荐人员上报学校。
2.基层考核
各单位在组织考核推荐前,应将本单位职称推荐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工作部备案。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单位负责人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组织申报人员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组织专家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评议的基础上,依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个人工作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通过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排序上报(教学型、教学科研型两类申报人员共同排序),推荐结果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提交鉴定论文两篇,由学校统一组织送外校专家匿名评审。
3.材料公示
申报材料实行双公示制度。各单位(考核推荐小组)将申报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并组织本单位(考核推荐小组)专业技术人员阅览,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学校对经过基层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材料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学校评审推荐
对基层考核推荐小组推荐上报人员,学校组织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
通过学校推荐人员,材料报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评审简表(电子版可从人事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2.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工作后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立项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专利需提供检索页。
5.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指定鉴定论文,正高、破格、单列岗位人员2篇)及论文、著作的检索页。
6.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7.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原件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8.个人和基层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1份。
9.破格晋升人员提交个人业务自传及学院专题推荐报告各1份。
申报材料经基层单位审核后,申报人员向学校报送1、8、9项材料的原件及2至7项材料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规定格式装订,2至7项材料的原件由基层考核推荐小组保存,以备查验。以上材料涉及的相关表格、样表、格式见人事工作部--下载中心。
(二)关于网上申报的问题
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1.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
2.个人帐号创建。由学校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创建申报人帐号。
3.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4.资格审核流程。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四、 相关职称政策
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河南省和我校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可从人事工作部网页的职称专栏中查阅),其中:
(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问题
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在推荐、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二)坚持突出课堂教学能力,严把教学质量评价
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切实提高教学能力在职称评审中的比重。
(三)突出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推行代表作成果评价制度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称工作指挥棒作用,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质量和国际化视野培养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论文、论著只需按相应评审条件要求的数量填报代表作,其他成果只填报与职称文件要求级别及等次相符的材料。
(四)任职年限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2.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任职年限延长1年。
(五)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问题
个人需对所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提供检索页。
(六)关于“双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问题
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对查实弄虚作假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关于评审收费问题
通过基层推荐小组推荐上报材料时,根据河南省统一规定,评审费的收费标准为:申报正高级380元,申报副高级320元,申报中级150元。
申报教授人员需另交论文评审鉴定费1200元。
五、 其它要求
1.职称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政策规定和时间进度开展工作,尤其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2.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每个基层考核推荐小组须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职称方面的有关工作。
河南科技大学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