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才评价政策,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拟将我校新进博士及送培回校博士的有关待遇调整如下:
一、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
1.A类人才。35周岁以下,学术业绩突出,研究方向集中,已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具有成为青年拔尖人才潜质的杰出青年学者。
实行年薪制,聘期三年,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年薪25万元,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30万元,其它学科10万元。
2.B类人才。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博士。
学校提供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5万元,其它学科8万元。
3.C类人才。未列入学校A类和B类人才引进的博士。
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它学科8万元。
4.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达到副教授、教授条件者,优先评聘为相应职务。
5.博士到校工作三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的博士补贴。
6.符合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博士配偶工作安置暂行规定条件的博士,可以安置其配偶工作。
二、学校送培回校工作的博士
校内教师脱产进修并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可享受相应标准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标准的一半,其他待遇与新进博士相同。
三、其他
1.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之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关于新进博士A、B、C三类人才的认定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