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安排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5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模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其中,线上学习建议选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优质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应紧密跟踪科技前沿动态,充分展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方式: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且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相应专区学习。
(三)学时管理。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计入当年学时,其中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中“学习入口”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自动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特别提醒: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四、相关要求
培训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期)考核、岗位聘用、等级晋升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务必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
联系人:陈霞飞
电 话:0379-64231760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指南
人事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