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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五)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免试人员。(包括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六)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详见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11月17日至11月27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体检机构通知要求(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参加体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申请人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各申请人系统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三)学校将在11月28日前完成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和公示,附属医院需与学校同步进行双公示。请各申请人按照网报、体检、审核时间完成本次认定工作。

联系人:张丽


                                                            教师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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