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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数:

各有关教师:

按照《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洛人〔2019〕9号)(附件1)及《2021年度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方案》(洛人社〔2021〕3号)(附件2)的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人条件

    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进入我校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2.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聘(录)用合同,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

    3.取得洛阳市户籍;

    4.申报人申请材料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

    (二)新引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申报人条件

    2020年7月23日(含)以后,进入我校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2.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聘(录)用合同,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

    3.取得洛阳市户籍;

    4.在洛阳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5.申报人申请材料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

    对于审核及公示通过人员,人事处同时提交相应申请人与学校所签订的聘(录)用证明及相应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时间在2020年7月23日以后且连续参保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3)《洛阳市新引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填写,人事处审核)。

    (二)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三)户籍材料:户口本(含集体户口本)。

    (四)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于审核及公示通过人员,人事处同时提交相应申请人与学校所签订的聘(录)用证明及相应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地址:微信搜索“洛阳人社”公众号,关注并进入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博士生活补贴申报”;或手机下载安装“洛快办”APP——打开“洛快办”APP,选择“服务” ——“便民服务” ——“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 ——“博士生活补贴申报”。

    (二)申报:申请人填写《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3,打印表格时请勿调整表格原来格式和行列大小,个别空格填写空间不够时可适当缩小填写字号)并将纸质版提交人事处审核、公示3天,通过人员网上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相应申请人的3年以上聘(录)用证明和个人参保证明。

    (三)申报结果:人社部门复审及市直部门联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通知公告专栏”公示联审确定人员名单——市人社局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抄送市财政——核发补贴。

    五、时间安排

    9月1日——9月6日,申请人向人事处提交《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于9月10日-9月15日进行网上申请,同时人事处网上审核并上传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65627196


                                               人事处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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