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尚未在继续教育信息系统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查看相关文件、通知,按要求进行学习、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的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2021年,经公开招标确定4家网络学习平台,分别是: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ttps://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网址:https://www.ttcdw.cn/h/spec/hnsjsxx/服务热线:4008757650);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6520666);4.河南专技学习网(网址:https://hnzj.59iedu.com/index/服务热线:4000968823)。4家网络学习平台于3月20日前正式上线,并开通手机APP,面向全省统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二、已经在继续教育信息系统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查看通知,合理安排时间,按要求进行2021年度继续教育的学习,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如果忘记密码导致无法登录,可以在线找回密码,或者联系本单位管理员对密码进行重置。
三、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自行作废。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