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0年校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要求。各单位先对本单位校青年学术带头人进行初评考核,评定单位考核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学校结合单位考核意见,经综合评议,确定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等次和意见。
二、考核对象
1.2016年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参加期满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15年度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继续参加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材料
参加考核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将《河南科技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及业绩支撑材料交所在单位进行初评考核。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工作。评定单位考核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2015年度青年学术带头人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再次参加期满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限制评优评先、岗位晋升及各类人才项目选拔。
3.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完成初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表》(明确单位考核意见)及业绩支撑材料报送人事处(致远楼206室),《考核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主题:××单位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
联 系 人:刘鸿伟
联系电话:64231760
电子信箱:szpx@haust.edu.cn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0日